第(3/3)页 洛景华这才反应过来,秦思翊忽然出现在他面前,是要帮他处理洛昊苍的尸体。 “……为什么?” 秦思翊不耐烦地皱眉,“你问题真多,尽是些贵公子的坏毛病,要不我总说我最烦的就是你这种人。” 洛景华也不知道他怎么了,竟然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,开始清理雪地中鲜红的血迹。 热血落在冰凉的白雪上,以不快不满的速度消融着厚厚的积雪,此刻雪地上已经出现深深的凹陷,如此巨大的出血量现场的血腥气本应相当浓重,但因着寒冷的空气中,人的嗅觉变得迟钝无比。 那血腥味闻起来只是似有若无的一丝。 “基于你的出身和成长环境,要是不考虑殿下对姓顾的的偏爱,我大概率会更讨厌你。” 秦思翊像拖拽一块沉重的木头一样将洛昊苍拖拽进怀里,洛景华看不懂他在做什么,只以为是什么他不知道的毁尸灭迹手段,并未质疑。 在得到“讨厌”两个字的评价之后,即使好奇,洛景华此时也没有再问秦思翊为什么更讨厌他。 可他不开口问,秦思翊却一脸稀奇地看着他。 “知错就改,改的速度很快啊!我更得小心你了,殿下年少不知事,甜言蜜语、乖顺讨巧那一套她最喜欢了,很好。” 秦思翊一边狠狠抓住洛昊苍的头发往回拽,一边面无表情地看着洛景华,“你成功地让我更讨厌你了。” 洛景华没有回应,只是沉默地低着头,用法术将血液从积雪中分离。 这是相当精巧的操纵术,洛景华初次学习时就得到了师长的称赞,那时他绝没有想到,有一天他竟然会把这法术用在对父亲尸首的毁尸灭迹上。 秦思翊的思维显然比他更活跃,也不局限于眼下的事上。 只听得他愉悦地说:“讨厌又减少了一点,因为你大多数时候像个榆木疙瘩。” “而榆木疙瘩,殿下是不会喜欢的。”